別人對我們的傷害,有時是透過肢體的傷害,有些是經由惡口,也有些是經由負面的惡念傷害我們,不論時間是長是短,這些人我們多稱他們為「怨敵」。所以,在此我們談論的是,面對這類怨敵時該如何修持忍辱。
修持「忍辱」的方法有許多種,首先我們應該由「業報因果」著手思惟:有人會對我們製造困擾麻煩,這是因為在過去世中,我們也曾經傷害過他們,所以,現在我們所承受的是過去行為所帶來的結果。
我們亦可如是思惟下述真實面:這位傷害我們的「怨敵」,他(她)不過是本質虛幻的顯現,正如同夢境一般,雖然整個事件含蓋了主體(怨敵),傷害作為(行為)及客體(被害者:我),但實際上,這三元素(主、客及行為)根本是缺乏真實本質的,它不過只是心的虛幻投射罷了。
第三種方法是找出瞋恨的真實對象,當有人傷害我時,我認為我生氣的是這個人,而所謂「這個人」,他(她)有著我總體認定的外貌、膚色、特徵等等,但是如果我們詳加思惟,真正傷害我們的是什麼?試想,假若有人拿著一把刀殺傷我,而其實真正傷我的是那把刀,而非那個人,我們不會去氣那把刀,因為我們知道,刀只是個毫無自主性的匕器,而事實上,是人的那隻手,指揮著刀來傷害我的,所以,我們也不會瞋恨「那隻手」,因為我們了解,不是「手」下決定來殺我的,是故,我生氣憤怒的是有具體外相的這個攻擊者,然而,這個人是無需負責任的,他或她只不過是聽從「心」的命令行事而已,再談到「心」這所謂之「攻擊者」,它具有自主力嗎?不,因為它也是被五毒煩惱(如瞋…)所主宰著,因此 ,我們對於這些攻擊者(怨敵),不應有瞋怒的反應,反之,我們應對他(她)發展慈悲之心,因為我們了解到,他(她)們的心是被綑綁著如奴隸一般,他(她)的心不但沒有自由自主之性,還充斥著五毒煩惱,正如同牢犯必須遵從監護人一樣。如果,我們要以「憤怒」來回應,其對象不該是他(她)們,因為他(她)們也只是奴役的受害者,我們該要對抗的是奴役他(她)之心的五毒煩惱,這才是該要消弭的!而由於我們對上述真實性的不了知,所以,我們才會一直將一己陷於不正確的瞋恨之中,而不願去「忍辱」!























